“北上广”中的赵小亮为何从看守所脱身?

“北上广”中的赵小亮为何从看守所脱身?

看了“北上广不相信眼泪”的朋友,应该知道有这样一幕:于德伟与牛德宝设下圈套,赵小亮替潘芸出头痛打牛德宝。经过几番斗争,牛德宝撤诉,赵小亮免于牢狱之灾,随后潘芸与赵小亮离婚。许多人在疑问,为何牛德宝撤诉,赵小亮就可以脱身。赵小亮把人都打伤了,难道就不用受到处罚吗?

老牛向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立案,对小亮实行了拘传。这时小亮仍然位于公安局,没有被送入看守所。但不久之后,老牛向法院起诉,公安机关对小亮实行了刑事拘留,小亮被送入看守所。后小亮申请取保候审,因在看守所中打人,未能成行。老牛撤诉,小亮从看守所放出。整个过程中,主要涉及到了两个名词,一个是“自诉案件”,另一个是“取保候审”。文章主要分析一下“自诉案件”。

自诉案件,指被害人、或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,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,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。主要有三类:1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;2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;3、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,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

告诉才处理的案件,刑法中规定的有侮辱罪、诽谤罪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、虐待罪、普通侵占罪;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,故意伤害罪(轻伤)、重婚罪、遗弃罪、妨害通信自由罪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,这类案件被告人既可以提起自诉,相关司法机关也可以直接进行公诉;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,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。这类案件又称“公诉转自诉”案件,可以明显区分。

赵小亮涉及的案件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,且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。老牛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,当然也可以撤诉,撤诉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,可以提起公诉。“北上广不相信眼泪”中,老牛撤诉,赵小亮便被解除了强制措施(刑事拘留),是存在瑕疵的。同时,小亮打人的行为触犯了相应的行政法规,需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。当然,这仅仅是一部电视剧,不可过分吹毛求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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